1、拆迁私有住房时,对所有人、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1)被拆除房屋为未出租和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的,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 ×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为***屋)的,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房屋拆迁时,租用私房的房客可得到什么补偿?
(1)被拆除房屋为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承租人不作为直接补偿安置对象,原租赁关系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2)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为***屋)的,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 × 80%+价格补贴)×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拆迁公有住房时,对所有人、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 X 20% X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 X 80%+价格补贴)X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4、拆迁居住房屋时,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搬家补助费如何确定,标准是多少?
拆迁人应当向房屋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元(征用集体土地的为10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以期房调换的,应增加一倍计费,并一次付清。对强制执行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不发给搬家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