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已经付款了,对方也把房子给我住了,但是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我现在想将这套房子卖出去,可以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和对方的购房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是因为你和卖方之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建议您在房屋过户后再考虑将房屋出售。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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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已经付款了,对方也把房子给我住了,但是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我现在想将这套房子卖出去,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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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和对方的购房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是因为你和卖方之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建议您在房屋过户后再考虑将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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