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17067268

地址:中山北路2911号中关村科技大厦30楼

业主家中遭水泡财物损失物业赔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9-27

经相关部门认定,事故原因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当。双方对于大部分财产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但对于李某收藏的字画,双方分歧很大。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字画损失与他们没有因果关系,是李某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当造成李某家中受水浸泡,物业管理公司与李某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经鉴定,李某收藏的字画价值为10余万元。据此,法院判令被告物业公司赔偿李某损失。

手机:13917067268    电子邮箱:2861100674@QQ.COM    粤ICP备13006834号-4

地址:中山北路2911号中关村科技大厦30楼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