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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27

  导读: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那么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两者的相同点是:

  (一)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

  (二)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三)在行为上都表现为盗窃、骗取、侵吞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一)犯罪主体不同。

  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犯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其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从所有制性质上看,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非公共财物。而贪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双重客体,它既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

  (三)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法定刑不同。

  职务侵占犯罪的数额规定高于贪污罪。

  依照《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以5000-20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定刑上,职务侵占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这与我国从严治吏的刑事政策也是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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