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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28

  导读:夫妻自愿离婚的,并就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在协议离婚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 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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