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抚养费太多,无力支付,怎么办
周律师回复:要求减少抚养费,免除应具有以下标准
1.有支付责任的一方,长期生病或缺乏劳动者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照原协议书和裁定明确的金额支付,养育孩子的一方有压力,有养育能力的
2.有支付责任的人,因违法犯罪被监禁改造,无力支付的;
3.立即抚养孩子结婚后,父母想压力孩子所需的抚养费的一部分和一切。
对方不允许我认孩子。我该怎么办?
周律师回复: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中,离婚后,不立即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探望孩子的支配权,对方有帮助的责任。履行探视支配权的方法、时间由被告方协议书无法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检察院裁定。如果父母去看望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人民检察院应该按照规定中断探望的支配权中断的理由消失后,修复探望的支配权。
拒绝不履行相关探视儿童等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求,是拒绝对方履行探视权的本人和企业采取拘留、处罚等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强制执行儿童的人身安全、探视个人行为。也就是说,当孩子不想去另一个地方或者不想在另一个地方定居时,人民检察院不能强制带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