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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进行买卖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29

  导读: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能自行买卖吗?要如何办理过户呢?在房产证过户时需要缴纳什么样的税费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去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

  2、如何办理安置房房产证过户?

  (1)安置房房产证过户手续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2)申办材料

  A、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B、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C、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D、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E、拆迁安置协议。

  F、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G、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H、测量分户平面图。

  I、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安置房过户的费用

  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核档费:50元每宗。

  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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