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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怎样办理过户手续呢?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29

  导读: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能自行买卖吗?要如何办理过户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二、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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