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往往会引发一系列的纠纷,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不少夫妻都在婚内将财产进行分割了,那么建立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有什么样的意义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一)建立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迎合司法实践需要
司法实践中,有种情况时常发生,即当事人内心未打算离婚,但是又希望能够保护其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在婚姻关系不解除的状态下,将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前,此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缺乏操作可能性。法院一般采取三种做法:一是对当事人的起诉直接驳回;二是进行调解;三是应用“平等支配权”概念,对该情况予以变通。但是三种做法均治标不治本,只能在特定案件中才得以运用。《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为从根源上解决该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满足了司法实践的需要。
(二)建立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满足婚姻弱势一方的需要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欲保留婚姻关系,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若另一方秘密转移财产,将对其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对处于弱势的婚姻一方影响甚大。“有救济的权利才是真正的权利”是法律理论界的共识。若弱势一方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救济,无疑是对侵害方侵害行为的纵容。因此,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障财产权益尤为重要,而婚内分割财产制度的建立恰满足该需要。
(三)建立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法律依据
以往,我国对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处于空白状态。但《物权法》中规定,共同共有人可以以“共有基础丧失”和“有重大理由“两种情况,对共同共有财产予以分割。该立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创新,为我国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依据。